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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讯:《海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即将实施

2023-06-03 16:22:21 来源:江苏爱心房产

所有人注意, 《南通市海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即将发布!


(资料图)

前不久,海门住建局发布公告,已对该办法进行征求意见,修订内容 规范开发商代收代交、资金使用、管理监督 等,帮助广大业主更好地使用和管理这笔钱。

很多人不知道,在拿房时交的这笔钱有什么用,甚至还有部分物业骗取专项资金而发生纠纷,相信新规出台之后,这类麻烦会大大减少,业主利益得到更好保障!

事关公共维修资金,南通即将发布新政!

重点关注!南通海门即将发布新版《南通市海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目前已对实施细节进行征求意见, 将于2024年1月1日实施。

所谓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即: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报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一般是业主拿房之前缴纳的费用。

本次细节中具体指出:

1、维修资金使用范围: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①共有部位: 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 一般包括: 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 等。

②共用设施设备: 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 一般包括: 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安保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落水管、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 等。

2、交存标准:

①首期维修资金: 1.多层住宅 (含公寓、别墅) 50元/㎡,高层住宅 (含中高层、带电梯的多层) 80元/㎡;2.非住宅 80元/㎡;3.地下空间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位、车库等) 80元/㎡。

②更新改造资金: 1.多层住宅 (配电梯)10元/㎡;2.高层住宅 (含中高层)、与住宅有共用电梯的非住宅18元/㎡。

3、交存方式:

①新建住宅项目 ,在办理房屋综合竣工验收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代业主交存首期维修资金,并提供设账分户等资料; 业主在办理房屋交付、过户手续时与开发建设单位一次性结算,该资金由业主承担,归业主所有。

②新建住宅项目配置电梯的 ,在办理房屋综合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交存更新改造资金,并提供专项分账等资料,该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归业主所有。

4、申请使用维修资金需要:

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列支范围内 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以上的业主讨论并签字同意通过或根据业主大会讨论通过的年度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分次列支计划范围内的资金。

图源网络

5、下列费用不得从维修资金中列支:

①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 承担的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②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 承担的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 的维修、养护费用;

③应当由责任人承担 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④经营性设施设备以及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⑤业主专有部位、专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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